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省道209线郸城县南丰至豫皖省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省道209线郸城县南丰至豫皖省界段改建工程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南丰镇、白马镇境内 |
郸城县公路管理局 |
项目为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于南丰镇北(桩号为K115+978),路线沿南丰镇北环路向西至西环路后转向南经南丰一中、与S324平交后继续向南,至南丰镇南环路转而向东,经南丰镇爱心小学后,沿X013转向南,经李小楼、陈堂村、仵店村,进入白马镇后向西沿白马镇西环路至春蕾幼儿园后转向南经春蕾中学、后马庄后至终点豫皖交界(桩号为K128+535),路线全长12.557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所排放的汽车尾气及沥青烟。采取物料遮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不在施工现场建设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等,能够大大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桥梁施工造成的水体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内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定期清掏由周围村民拉走施肥。项目起点和终点处各设置1处车辆机械清洗平台并配套沉淀池处理清洗废水,上清液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容积5m3)进行处理处理,桥梁钻孔桩施工设置泥浆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并加强管理,采取以上措施,能够使项目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将至最低。 (3)声环境影响 道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围挡、限速禁鸣标志,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可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使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表土置于道路沿线土路肩范围内,后期用于绿化工程;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外运至郸城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和钻渣经沉淀池沉淀和固化后可用于绿化表土。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管理、路面养护及交通标志维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2)废水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水,路线全线均设置边沟,采用分散排水,通过路面和路肩的纵、横合成坡度向路基两侧分散漫流。桥面排水由桥面布设的径流收集装置引入路面边沟。 (3)噪声环保措施 对陈堂学校安装隔声窗,安装面积约50m2;对南丰镇、南丰镇第一初级中学、陈堂村、白马镇第一初级中学、后马庄设置限速标志,限速50km/h;同时预留噪声超标防治资金,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道路洒落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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