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周口市聚兴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改性塑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2657168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周口市聚兴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改性塑料生产线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腾达路与四象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66号 |
周口市聚兴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腾达路与四象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66号 建设性质:新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租用标准化厂房1栋,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吨改性塑料。生产工艺:原料分拣-粉碎-造粒-混料-改性造粒-成品。主要生产设备:粉碎机、挤出机及环保设备等。 |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废气:造粒、真空炉处理废滤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长乱丝粉碎、挤出废料破碎工序粉尘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80mg/m3)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10mg/m3)要求,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挤出工艺的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2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七里河,然后进入新蔡河,最终汇入沙颍河。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拣杂质、废滤网、挤出废料、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催化剂) 项目原料化纤废丝需分拣,分拣杂收集后外售;项目挤出机需更换滤网,废滤网收集后由真空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挤出机滤网黏连的挤出废料,由真空炉处理后收集并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外购化纤废丝采用袋装/捆装/箱装,颜料采用袋装/罐装,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纸箱、废捆绳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20m2),定期外售;废UV灯管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置;废催化剂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置。 (3)危险废物:设置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按要求设“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对最近敏感点北侧10m棠棣树村村民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居民均表示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
附件:报告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bTKwCOxsxl4w7x56qJu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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