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4月2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鹿邑县 时间: 2025-04-22 16:55:1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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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22单位拟对鹿邑县亿德化妆用具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件化妆刷柄、化妆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窗口,公示期:2025422—20254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7225556   通讯地址: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一楼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50万件化妆刷柄、化妆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农飞路14

鹿邑县亿德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周口泽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农飞路14号,租赁标准化厂房、综合楼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万。项目已在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502-411655-04-01-520066 ,按备案内容建设年产150万件化妆刷柄、化妆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废气。生产车间1层、2层喷漆、固化废气:二次密闭负压集气+干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综合楼3层、4层喷漆、固化废气:二次密闭负压集气+干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能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表面涂装业非甲烷总烃,同时应能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企业要求》相关标准要求;漆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擦拭废水依托鹿邑县百福刷制品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经采取阻隔、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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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万件化妆刷柄、化妆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最终版.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uwX-b0JIjRI10eTopmpEA?pwd=9zhb

 提取码: 9zhb


责任编辑:鹿邑县开发区项目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