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关于2025年6月30日-7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7-01 15:08:4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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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6月30日--7月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4218036

通讯地址:项城市市民之家二楼B43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河南东方聚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台新型智能马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环审[2025]05号

2025.6.30

2

关于项城市殡葬事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环审[2025]06号

2025.7.1

编辑:项城行政审批服务

 

附件:1.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FaArz9aLAzldAEeDYc2DA?pwd=ihig 提取码: ihig

2.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zdRWqY0vXR_6wRsxE_YRw?pwd=5jn6 提取码: 5jn6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