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人民医院南丰院区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传真):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人民医院南丰院区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周口市郸城县南丰镇卫生院院内 |
郸城县南丰镇卫生院 |
河南乐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卫生院内建设,不新增占地,设置床位95张,新建医技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7389平方米,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道路硬化、给排水、电力等附属设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住院床位废水、门诊废水、检验废水和食堂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废水处理和检验室废水经过酸碱调节池进行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全部排入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2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工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中二级标准和南丰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丰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从屋顶排气口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放浓度1.5mg/m3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全封闭,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设置,各构筑物均为密封式结构,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泵房和空调机组风机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清掏压滤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医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郸城县人民医院南丰院区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情况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