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注销沈丘念慈医院(沈丘念慈护理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7-30 17:16: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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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念慈医院(沈丘念慈护理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624683177074X)持有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号:豫环辐证[P0248],有效期至2025325)已超许可期限且未提交延续申请。该单位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镇吉祥东路中段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注销核技术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辐射函〔2019〕404号)文件精神,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单位,可依法予以注销。

按照上述要求,我局依法将沈丘念慈医院(沈丘念慈护理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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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