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评机构基本情况
河南京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集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技术咨询及服务;环境检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销售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生态修复;环保投资及运营、环保设备生产及研发于一体的综合工程设计咨询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6月在河南金灿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的基础上改制而成。
河南京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涵盖环保工程,环保产品生产及研发、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土壤修复、水土保持评估、环境检测、食品方案编制、清洁生产、节能评估、能源审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检测、职业卫生、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公司拥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若干,环评编制人员若干,同时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环保工程运营能力。
河南京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为环保事业做贡献、服务社会”为企业使命,秉承“服务客户、求实奉献”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践行“铸就品牌,敬人、敬业、高效、共赢”的企业经营理念,弘扬“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提供全方位处理解决方案,做企业的“环保管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建立广泛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肩负新使命,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二、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
罗玉杰 |
15838220085 |
联系人 |
赵欢欢 |
15136282308 |
邮箱 |
jingdahuanbao2019@163.com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文劳路9号院2号楼5单元5层264号 |
三、环评工程师情况
序号 |
申报在册的环评工程师姓名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是否在职 |
1 |
辛银平 |
0012484 |
是 |
2 |
赵欢欢 |
/ |
是 |
3 |
王可可 |
/ |
是 |
4 |
周菁 |
/ |
是 |
四、既往公司代表性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淅川县宏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制砂石料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20/1/16 |
淅环审[2020]04号 |
2 |
西华县中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西华县 |
应急预案 |
2020/1 |
/ |
3 |
周口市宏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西华县 |
应急预案 |
2020/1 |
/ |
4 |
淅川县三合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洁净煤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淅川县 |
验收 |
2020/1 |
/ |
5 |
淅川县众立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2000吨合金脱氧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淅川县 |
验收 |
2020/1 |
/ |
6 |
卫辉市卫投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卫辉市乡村振兴旅游扶贫建设项目 |
卫辉市 |
报告书 |
2019/12/30 |
新环书审[2019]28号 |
7 |
淅川县昌鑫商砼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12/30 |
淅环审[2019]121号 |
8 |
淅川县盛世达奇石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40万立方砂石料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12/30 |
淅环审[2019]105号 |
9 |
南阳黄藤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20吨养生酒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12/30 |
淅环审[2019]111号 |
10 |
淅川县胜磊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20万吨石米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12/30 |
淅环审[2019]122号 |
11 |
西华县森茂木制品有限公司 |
西华县 |
排污许可证 |
2019/12 |
/ |
12 |
淅川县众立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年加工销售2000吨合金脱氧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9/29 |
淅环审[2019]68号 |
13 |
淅川县三合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洁净煤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
淅川县 |
报告表 |
2019/9/2 |
淅环审[2019]57号 |
14 |
西华县西夏庄铺诚信加油站建设项目 |
西华县 |
报告表 |
2018/9/12 |
西环审[2018]46号 |
15 |
周口经济开发区郑洼、牛滩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颍上新城)建设项目(货币化安置)三期拆迁项目 |
周口市 |
报告表 |
2018/1/26 |
周开环审[2018]03号 |
16 |
周口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 |
周口市 |
报告书 |
2017/4/5 |
豫环审[2017]55号 |
17 |
乡道Y007开发区陈营至单庄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
周口市 |
报告表 |
2015/6/26 |
周环审[2015]1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