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周口市国家及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对原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更新优化,制定《周口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出台是周口市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通过严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为规划编制、项目环评、执法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助力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周口。
二、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管控边界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准入要求具体、保障措施有力”的原则,共七部分核心内容: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筑牢生态安全保障。
2. 阶段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三线”管控边界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7.3415km²,占市域国土总面积0.31%,主要为水源涵养类区域,包括5个湿地公园。
2. 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2.7841km²,占市域国土总面积0.41%,涵盖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定保护地、公益林等。
3. 环境质量底线:明确水、大气、土壤等领域管控目标,如2025年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4. 资源利用上线:划定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利用约束,如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省定目标。
(三)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全市共划定60个管控单元,保持原有边界稳定,仅优化准入要求:
1. 优先保护单元12个:面积83.1036km²,占比0.69%,以生态保护为主,禁止大规模工业和城镇建设。
2. 重点管控单元39个:面积2494.9837km²,占比20.86%,聚焦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风险防控。
3. 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9384.4419km²,占比78.45%,兼顾生态保护与适度开发,落实基础管控要求。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
按单元类型制定差异化准入要求,涵盖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风险防控四大维度:
1. 优先保护单元: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严格限制产业和项目准入。
2. 重点管控单元: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超低排放,制定污染削减计划。
3. 一般管控单元:开发建设需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与新出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市直部门协同联动,将管控成果纳入综合决策。
2. 工作保障:建立实施、评估、更新机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强化技术团队支撑。
3. 应用监督:加强日常监管与成效评估,及时总结成果,完善工作机制。
三、重点亮点
1. 动态优化更精准:仅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调整管控单元边界,共新增12条、修改62条、删除13条管控要求,贴合地方发展实际。
2. 政策衔接更紧密:严格依据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及河南省相关政策,细化“两高”项目管控、禁燃区管理等要求。
3. 分区管控更高效:三类单元定位清晰,优先保护单元聚焦生态安全,重点管控单元破解污染治理难题,一般管控单元平衡发展与保护,提升治理针对性。
4. 民意融入更充分:通过现场调研、征求意见、技术评审等环节,广泛吸纳10个县(市、区)27条合理建议,确保方案落地可行性。
四、实施意义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周口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从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同时,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一张蓝图”,推动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为美丽周口建设筑牢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