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鹿邑县 时间: 2024-11-04 16:55: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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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于2024年114鹿邑县满意禽业有限公司玄武种鸡场年存栏150万只种蛋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7972589   邮编:477200

通讯地址:鹿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生态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鹿邑县满意禽业有限公司玄武种鸡场年存栏

150万只种蛋鸡建设项目

 

鹿环审书〔2024〕12号

 

 

2024年11月4日

 

满意禽业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o3d14XP8iRr_bubHfipkw?pwd=qhj5 提取码: qhj5


责任编辑:鹿邑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