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人民医院扶沟县县域医疗中心住院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
电话:0394-6221662
传真:0394-6221662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扶沟县人民医院扶沟县县域医疗中心住院部建设项目 |
扶沟县金海路中段东侧、文化路西段北侧 |
扶沟县人民医院 |
河南景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4100m2,地上建筑面积29100m2,地下建筑面积25000m2,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病房、透析中心、ICU、DSA介入科、手术室、配电房、垃圾站及制氧站、地下车库(含人防),配套建设充电桩、硬质铺装、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站、锅炉依托《扶沟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锅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3中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处理后,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大型标准的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院区加强绿化,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病房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医护人员及后勤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冲洗废水、中央空调冷凝水、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废水)依托南院区待建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扶沟县城市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的高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及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院区内绿化,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次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栅渣及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100m2)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在扶沟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中国新闻》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