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对年产130万立方混凝土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3-12-27 10:40:5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1227日-202413电话:0394-5444052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30万立方混凝土加工项目

周口市商水县郝岗镇三义村

周口乐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景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周口市商水县郝岗镇三义村,租赁商水县郝岗镇三义寨村村民委员会土地22230m2(约33.3亩)及地上建筑物约4200m2进行建设(包括1座原料库、1座实验室、1座库房),总投资490万元。建成后,年产130万立方米混凝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入搅拌机除尘器处理;搅拌机投料及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筒仓粉尘通过同123m高的排气筒排放;砂石骨料上料粉尘、运输皮带转载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123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排放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商砼(沥青)搅拌站企业10mg/m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0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砂石回用于生产,废水经沉淀池(15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外售制砖企业;袋式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混凝土收集后,外售。

年产130万立方混凝土加工项目.doc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