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01月3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告知承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4-01-30 10:15:2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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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01月3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

作出告知承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乡镇卫生院(扶沟县桐丘街道卫生院)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作出告知承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2月04日。

电话:0394-6221662

传真:0394-6221662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扶沟县乡镇卫生院(扶沟县桐丘街道卫生院)升级改造建设项

河南省周市扶沟县新建西路46号

扶沟县桐丘街道卫生院

河南景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99万元,总占地面积为544.5m2,设置床位70张。项目属于迁建并升级改造,利用政府调配的公疗医院1栋综合楼共80间房进行升级改造。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食堂,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的主要成分为H2S和氨等。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70%)处理然后引至15m高排气排放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污染物H2S、NH3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的要求(NH3:1.0mg/m3,H2S:0.03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中和处理后的检验废水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地面保洁废水、洗衣房废水一并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通过一级强化处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和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空调风机、污水泵等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及敏感点昼夜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四、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栅渣及污泥经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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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