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4-6898168
通讯地址:太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窗口(未来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康县润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塑料5000吨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常营镇一分场院内12号 |
太康县润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5亩,年处理5000吨废塑料 |
1.废水:本项目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甩干废水经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池+混凝沉淀+过滤沉淀+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2.噪声:项目各设备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本项目拟设1座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除杂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清洗槽沉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密闭桶装后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太康县润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塑料5000吨建设项目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