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扶沟县 时间: 2024-11-13 16:50: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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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3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公告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6221662

通讯地址:扶沟县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扶沟县家乐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口杯建设项目

扶环审[2024]25号

2024年11月13日

2

欧钾特种肥料(周口)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水溶肥和微生物菌剂项目

扶环审[2024]26号

2024年11月13日

3

河南省华和印染有限公司年产50000万米胆布项目

扶环审[2024]27号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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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