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于2024年8月22日我局对鹿邑县江华商砼迁建项目,鹿邑县鑫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河南桦诚面业有限公司日加工400吨面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7972589 邮编:477200
通讯地址:鹿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鹿邑县江华商砼迁建项目 |
鹿环审表〔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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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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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鹿邑县鑫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
鹿环审表〔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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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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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桦诚面业有限公司日加工400吨面粉建设项目 |
鹿环审表〔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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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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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桦诚面业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fuoEAIbWpuElcUhbTUjAA?pwd=k918
提取码:k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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