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关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7-31 11:41: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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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4218036

通讯地址:项城市市民之家二楼B区43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项城市富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废旧塑料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环审[2025]07号

2025.7.31

 

 

附件:1.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PkrvdXOJl3rwMj29OpXA 提取码: ivxm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