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9日我局共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8278830(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河南华焱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旧线路板及年贮存转运3万吨废电池建设项目 |
周环审[2025]94号 |
20251201 |
2 |
鹿邑县尾毛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周环审[2025]95号 |
20251208 |
3 |
扶沟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 |
周环审[2025]96号 |
2025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