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周口市安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节能环保保温材料及泡沫包装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1-16 11:10:2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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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周口市安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节能环保保温材料及泡沫包装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27883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型节能环保保温材料及泡沫包装迁建项目

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与女娲路交叉口向西1公里路北A-1

周口市安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超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与女娲路交叉口向西1公里路北A-1号,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占3264.8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型节能保温材料挤塑板年产量达30万平方米,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板年产量达15万平方米,成型泡沫包装产品年产量达200万套。项目已在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11602-29-03-067963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发泡、挤出、成型等加热工段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和乙苯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要求;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切割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及沙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危废暂存间一间、若干生活垃圾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报告表.pdf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