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0吨聚酯网单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12-17 16:33: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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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0吨聚酯网单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27883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0吨聚酯网单丝技改项目

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河南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河南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及生产车间,对现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技改,拟新增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对拉丝车间废气进行单独收集处理,对现有拉丝车间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将现有拉丝助剂增强剂生产线改建为拉丝助剂染料自动化生产线。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拉丝助剂染料生产线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拉丝生产线废气危废间暂存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其中拉丝助剂染料生产线废气与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六级弱酸喷淋塔+除雾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30m排气筒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封闭加盖+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DA002拉丝生产线废气与危废间暂存废气采用一级弱酸喷淋塔+除雾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25m排气筒排放(DA003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DA004)。

DA001排气筒排放的三甲胺废气与DA002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DA001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氨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及其修改单要求;DA00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过程中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拉丝车间定型烘干冷凝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至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能够满足外排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同时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聚酯网单丝;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包装袋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后及时回收,废聚酯网单丝清理后定期外售塑料厂界,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等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2025717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0259月中旬,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编制完成。

2025918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2025923日、924日在《河南工人日报》进行了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同步在项目附近村庄等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