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华县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飞灰独立库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27883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华县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飞灰独立库区项目) |
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刘营村西600米,西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
西华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西华县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项目-飞灰独立库区项目)位于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刘营村西600米,西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占地面积4340m2,有效库容30000m3,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物25t/d |
1)废气 覆盖土卸车作业时,会产生扬尘,采用喷雾降尘措施降低颗粒物排放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暂无公共排水设施,厂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农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飞灰填埋渗滤液经提升井收集后,由专用车辆运输至西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该处理设施工艺为“混凝沉淀+UASB+MBR+DTRO+RO”,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后全部用于补充电厂循环冷却水补水和混凝药剂配制用水,浓缩液用于石灰制浆、飞灰稳定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 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各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厂区一般固废不在场内暂存,HOPE膜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洗车泥沙干化后用作覆盖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各种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 |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刊、张贴等途径公开项目环评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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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