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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要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在2024年名录基础上,严格依据筛选标准,经科学论证、征求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综合研判,最终确定《周口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公示。
周口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