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计划、
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计划
和第二批用电监管设施安装计划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全省开展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3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继续做好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0]14号)和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10个专项方案的通知》(周攻坚办〔 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全市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计划、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计划和第二批用电监管设施安装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装时间要求
1、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应与9月30日前完成安装工作;
2、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设备应与7月3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
3、第二批用电监管设施应与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涉水、涉气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必须满足河南省《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2、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设备必须满足《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任务的通知》文件中技术规范部份的要求;
3、用电监管设施安装必须满足《关于下达2019年周口市首批废气排放企业用电监管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周环文〔2019〕129号)文件中技术规范部份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各生态环境分局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调度。5月15日起,每周二、五下午16:00前上报设备安装联网调度表。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
黄凯 0394-8301056
电子邮箱:zkszkb@126.com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1、《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2、《关于继续做好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工作的通知》
3、2020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4、安装任务表